关于接受潘东旭辞去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5月6日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潘东旭提出辞去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潘东旭辞去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任命:
刘玉红为六安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六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朱晓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朱晓琳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飞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免去宗琳同志的市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晓伟同志的市商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胡忠喜同志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职务;
免去汪宏春同志的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陈平帮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研究决定:
陈平帮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郝德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研究决定:
郝德文同志任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程晋明同志任市供销社监事会主任;
免去陶忠同志的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