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金寨县天堂寨黄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3日,共计7天。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金寨县天堂寨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0564-2700601
联系地址:天堂寨镇人民政府四楼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天堂寨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0564-2700601
通讯地址:金寨县天堂寨镇人民政府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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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金寨县天堂寨镇黄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天堂寨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准金寨县天堂寨镇黄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天政〔2024〕5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规定,经研究,同意划定方案如下:
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坐标E115°43'45",N31°12'49")上游1000m,下游100m;宽度为黄石河干流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河道。
一级保护区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外延伸50m,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河道一侧为道路时,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外延伸至道路临水侧路基。
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m,一级保护区的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m;黄石河干支流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河道。
二级保护区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和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外延伸1000m,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