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政秘〔2024〕73号),收回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1336.9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地块为:地块一所在宗地的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00927号,用途为街巷用地,证载面积148176.58平方米,本次拟收回该宗地其中的399.9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二所在宗地的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4)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08242号,用途为公路用地,证载面积71546.39平方米,本次拟收回该宗地其中的937.0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