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优秀单位及优秀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统一部署,现将我市拟推荐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4家及优秀个人8名(具体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反映电话:3379961,邮箱:lasszb@126.com。
六安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拟推荐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
一、拟推荐优秀单位名单(4个,按顺序排列)
市政府办公室
金寨县政府
市数管局
舒城县政府
二、拟推荐优秀个人名单(8名,按顺序排列)
吴 昊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考核指导科科长
丁志欢 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长
赵 宇 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副局长
孟 兵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公共服务科)科长
张守锐 霍山县委书记
杨世树 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
黄 欣 市人社局政策法规与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
崔 巍 叶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